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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等地的进口不锈钢钢坯等

发布时间:2025-07-09 09:23浏览次数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通知布告。按照该通知布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竣事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商业布施办法继续合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刻日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倡议的商业布施查询拜访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做为欧友邦处置。

  2019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1号通知布告,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推销税,并接管株式会社POSCO提出的价钱许诺。反推销税率别离为欧盟公司43。0%,日本公司18。1%—29。0%,韩国公司23。1%—103。1%,印度尼西亚公司20。2%。征收反推销税和价钱许诺的实施刻日为5年。

  商务部对若是终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推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财产形成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查询拜访。按照查询拜访成果,并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反推销条例》(以下称《反推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商务部做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进口运营者正在进口原产于欧盟、英国、未接管价钱许诺的韩国公司和印度尼西亚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时,应向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缴纳响应的反推销税。反推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色的计税价钱从价计征,计较公式为:反推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色的计税价钱×反推销税税率。进口环节以海关确定进口货色的计税价钱加上关税和反推销税做为计税价钱从价计征。

  根据《反推销条例》第五十条的,商务部按照查询拜访成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推销办法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照商务部的做出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征收反推销税,实施刻日为5年。

  中新网6月30日电据商务部网坐动静,6月30日,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合用反推销办法的期终复审裁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尼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征收反推销税,实施刻日为5年,具体如下!

  征收反推销税的产物范畴是原反推销办法所合用的产物,取商务部2019年第31号通知布告中的产物范畴分歧。具体如下。

  次要用处:凡是有两种用处,一种是做为冷轧不锈钢的原料,次要使用于船舶、集拆箱、铁、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

  2023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46号通知布告,决定对原反推销案件进行再查询拜访,施行世界商业组织争端处理机构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不锈钢产物反推销办法”争端案专家组演讲的裁决和。2024年5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9号通知布告,裁定继续按照商务部通知布告2019年第31号实施反推销办法。

  商务部裁定,若是终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对中国的推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财产形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商务部决定对自株式会社POSCO进口的被查询拜访产物继续按照商务部2019年第31号通知布告施行价钱许诺,除非中止或提前终止,价钱许诺无效期至本反推销办法终止之日。正在株式会社POSCO价钱许诺施行期间,该公司出产的被查询拜访产物以不低于许诺价钱向中国出口的不征收反推销税;如呈现违反价钱许诺或其他终止价钱许诺的环境,则按照该公司的反推销税税率征收反推销税。

  2024年7月22日,应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财产申请,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0号通知布告,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合用的反推销办法进行期终复审查询拜访。

  2020年1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5号通知布告,决定对印尼广青镍业无限公司出产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合用的反推销办法进行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8号通知布告,终止了该期间复审查询拜访。

  按照《反推销条例》第五十的,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提告状讼。